一、本暫停業務於網路開通後需屆15天或以上方可再辦理暫停。 二、網路服務到期日前45日內,不受理暫停申請。 三、暫停期間最長一年,不足15天則不予展延。期滿後將自動恢復,不另行通知。 四、本項服務需填具申請書並完成繳費方為生效,首次免費服務僅需具申請書即可。 五、申請本項服務,每次收取手續費200元。 六、申請二個IP以上用戶僅限分機可申請暫停,主機若要暫停,需所有IP一併暫停。 本項服務需以傳真、電子郵件的方式辦理,另需檢附登記人證件影本或親至今網資訊辦理。